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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加工厂惊现“bolon”太阳镜?假的!
春暖花开
国内疫情渐退
正是小姐妹们
戴上酷酷的墨镜踏青赏玩的好时候
一副小小的墨镜
既可以在太阳光下阻挡紫外线保护眼睛
也可以在拍照时修饰脸型“凹”造型
然而,正是因为巨大的市场需求
小小的墨镜也被不法分子盯上了
知名商标被假冒
权利被侵遂举报
经台州市椒江区价格中心认定,涉案bolon太阳镜价值人民币6.21万元。涉案金额已达构罪标准,该案由台州市公安局椒江分局移送椒江区检察院审查起诉。
九天结案彰显检察速度
一方面,认真对待、精准履职,经审查查明,王某未经“bolon”商标所属公司许可,在同一种商品上使用“bolon”商标,经营数额6.21万余元,已触犯我国刑法第二百一十三条,构成假冒注册商标罪。
另一方面,结合全案事实,考量到王某犯罪数额小,且有坦白、认罪认罚情节,犯罪情节轻微,社会危害性小,依法可以从宽处理。为更好地减少司法办案对小微企业造成的负产出,承办检察官9日内将该案审结,听取“bolon”公司意见后,对王某作出定罪不起诉处理。
“我今后一定遵纪守法,不再生产假冒商标的眼镜。”王某这样说道。
听诉求、知难处,助复工
近日,承办检察官对该工厂回访时发现,生产工人已经基本到位,“我工厂的生产已基本恢复了。”王某热情地对检察官说道。
第二检察部 张莹倩
延伸拓展
知识产权是指人类智力劳动产生的智力劳动成果所有权。它是依照各国法律赋予符合条件的著作者、发明者或成果拥有者在一定期限内享有的独占权利。知识产权主要包括著作权、商标权、专利权、商业秘密等,严重侵犯知识产权的行为构成犯罪。
为进一步加强知识产权刑事保护,保障知识产权权利人合法权益,最高检决定自2019年12月起,在浙江等6个省市的三级检察院开展为期一年的侵犯知识产权刑事案件权利人诉讼权利义务告知试点工作。台州市二级检察机关按照试点工作要求,已从2019年12月开始对所有涉知识产权案件进行权利人权利义务告知。
今年4月26日,是第二十个“世界知识产权日”。尊重知识,崇尚科学,保护知识产权,从我做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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